谟卿

一个平平无奇的小透明写手罢辽

妖记直播中[终焉]· 二十八

主胭渊。 

不喜请走开。

 作者上学,缘更。 

原著属于作者,OOC属于我。

 以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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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偿命是世界最牢固的因果律之一,大家都应该以血还血,以牙还牙,于是世间多出那么多阴差阳错、爱恨纠葛,叫人离不得、放不下。


但胭脂可不像一个放不下的人。


你看他捅刀子的神情,多畅快啊。


四群其实并不很明白,他在漫画中表现出来的,与渊的师慈徒孝、感情深厚……这些都是可以表演出来的吗?


要真是这样,胭脂未免也太狠心、也太冷血了。


“杀人偿命?就是因为这个?”法宁不敢置信地说,“可照你所说,渊身体里确有一七的残魂,你杀渊,岂非让一七又死了一回。再说渊与我曾有师徒之谊,你杀我师,难道不应该杀人偿命?”


胭脂拍拍手,抖下黄沙,对着法宁张开双臂,“那你来?”


他好似完全没有活下去的欲望,魂魄的深处无悲无喜,既无所谓生,也无所谓死。就这样一个人,他连自己的生死安危都丝毫不放心上,又怎么会在意自己徒弟的残魂?


法宁为渊感到不值,但胭脂心中自有一番歪理,他说,“我既杀渊,一七的魂魄也复归完整,魂魄自由无缺方可引渡投胎,否则只能夙夜滞留忘川石底,心心念念着有人能将他的残魂送去,多可怜啊。”


说不通

两个人根本说不通。


胭脂打心眼里觉得他这事做得对极了,他从未将渊与其他人(特指法宁)的关系纳入考虑范围之内――随心所欲,随意而动,不顾后果,不想善后。


嚣张,放肆。


“人类寿命太短,如果你能像我一样,不幸活个几百年,你就会发现,世间万般杂念不入心,红尘皆空处,羁绊皆过客。我让渊断牵挂,自然也包括了我与他的牵挂,我如此说他,实为点明自己。长生种都是悲情人物,不会有人和他们并肩,也不配并肩。”


“所以,剪断维系关系的无形之线,做什么都不会再有负担。人生为苦果也是这意思。”


杀吾徒者,杀之。

既为邪灵,吞血食而活者,杀之。

内蕴残魂,斩后方得解脱,有罪而不自知者,杀之。


胭脂只是活得太明白罢了。


他从来只叫他渊。

他从不将渊当作旧识看待。

他看渊,犹如看待一个崭新的魂魄,一个杀死他徒弟的凶手。


他将渊与故人分得清清楚楚。


所以用血食供养渊,甘之如饴。

所以有耐心陪伴渊走过如此多的旅程。

所以甘愿和他演一场彼此都心知肚明的真做假戏。


所以下手如此决绝。


所爱隔山海,山海不可平


胭脂看着红沙井一块一块地崩塌,看着大风卷起狂沙漫天将井底掩盖。


法宁和四群从来不懂胭脂在想些什么,现在也是如此。


他们只看着胭脂的身影凝固良久,顷刻后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,再没回头。


“你要去哪?”


“去我该去的地方,然后留下,再不出世。”


――――――――

作者有话说:


今天的高三学子依然是没有放假的高三学子。


另:也许有的小伙伴会疑惑上一章还是二十六,这一章怎么就二十八了


因为……我!居然!漏打了!一章!一整章!

emmm……然后我仔细复盘了一下


O_o 事实证明我二十二章就已经漏了,现在的二十二章实际上应该是二十三章来着……


找个时间改吧……[暴风哭泣.jpg]

(我为什么这么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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